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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学生冒雨表演事件校长停职
来源:法制日报
发布日期:2012年01月13日 09:02

  仅校长被停职检查引起争议

  石坦巷校长被停职后,网络掀起新一轮质疑热潮。有人在微博上质问:为什么校长被停职?真正的欣赏者是领导,受益者是他们,校长只不过是迎合者,校长被停职,局长怎么处理呢?

  媒体人苏中胜在“新闻深呼吸”栏目为校长鸣不平,“这是他一个人的错吗?这只是校长组织不力考虑不周吗?这个处罚太重了!我相信这位校长并非故意、也非冷血,这是我们的文化太唯上、唯领导是从了,停职检查固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,让舆论平息,让观众满意,但观念不改、习惯性思维不改,类似的演出还是会换个时间地点继续进行。”

  “拿校长停职搪塞舆论质疑,校长成了替人受过的临时工。”网友“冷颜热语”颇为感慨地对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说,官场中专挑软柿子捏的习俗又在重演,若网民热议就处分干部,既是对干部不负责,也是对事情的本身不负责,更是对网民的关注不负责。看孩子冒雨表演的,现场还有局长,还有其他领导。要说处分,官大的应该带头接受处分,而不应该只拿校长来开刀问斩。

  浙江大学一大四学生对记者说,“我想起了18年前新疆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让领导先走那句话。时间过去了18年,官本位的思想其实一直在我们身边,什么都没有改变。”

  是搪塞舆论还是惩戒权力傲慢

  这样的行政问责究竟会产生怎样的效应?是搪塞舆论还是真正惩戒了权力傲慢?

  “行政问责制的基本原则是有权必有责、权责对等和以民为本,对责任主体进行法律责任、政治责任、道德责任等方面的追究,在该事件中,停职校长承担的是道德责任。”在宁波大学法学院周亚越教授看来,行政问责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,由党委政府领导拓展到国有企事业干部,官员道歉也是问责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,但当前官员道歉仍处于自发与非制度化阶段,迫切需要从制度上作出科学的规范。

  浙江社会科学院杨建华教授接受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,这个事件可以从三个层面分析,首先,鹿城区政府积极应对媒体监督,这一做法值得肯定,这是现代型政府的应有姿态。

  其次,问责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事情,保护小学生的身心健康。依据权责相统一原则,谁作出决定,谁来承担责任,由作出决定的相关人承担责任符合现代行政理念,无论是教育局还是学校,倘若只是为了搪塞舆论而采取迂回战术,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。

  再次,要让学校回归学校、让教育回归教育、让学生回归学生,诸如学生冒雨夹道欢迎、在太阳底下暴晒的事件时有发生,我们的教育者更应该反思校园是学生汲取真、善、美、爱的精神圣殿,而不应成为一种标签符号式的摆设。去除形式主义的活动,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,也有利于教育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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